
2月3日至4日,黑龙江省药监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检查组一行五人莅临我院,开展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后首次监督检查,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及各备案专业科室相关人员全程参与迎检工作。
省药监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检查组组长宣读检查通知及要求
党委书记兼机构主任肖岷参加会议并作总结发言
院长兼机构主任白海昕参加会议并作汇报发言
首次会议于2月3日早8点30分在机关三楼会议室召开,检查组长宣读检查通知及要求,院长兼机构主任白海昕率先汇报医院概况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整体建设情况,组织科科长兼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董艳、神经内科专业负责人(PI)王海、消化内科专业副主任(PI)唐燕,分别就伦理委员会工作开展、各专业组备案建设情况作详细汇报。
检查期间,专家组通过实地查验、文件审阅、现场询问、笔试考核等多形式开展全方位核查。先后实地查看GCP中心药房、机构及伦理办公室、档案室,以及两个备案专业科室的抢救室、受试者接待室,细致检查药品与档案存储设施、设备配置等软硬件条件;同时严谨审阅机构、伦理委员会及各专业的制度文件、标准操作规程(SOP)、培训记录等资料,并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专业提问和笔试考核。我院工作人员从容应答、沉着应试,展现出扎实专业素养,针对检查提出的细节问题当场落实、立行立改。
2月4日上午,检查组召开末次会议,对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明确结论为符合要求,认为我院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神经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的体系文件、人员培训、硬件设施等方面均达到备案标准,同时就细节优化提出指导性改进建议。党委书记兼机构主任肖岷对迎检工作作全面总结,向检查组的悉心指导表示由衷感谢;院长兼机构主任白海昕作表态发言,明确医院将高度重视检查反馈意见,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物临床试验全流程规范开展。
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首次监督检查顺利通过是上级对我院备案建设工作的肯定,更是我院临床研究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未来我院将严守GCP规范,深耕中医药特色,筑牢受试者权益防线,以专业临床研究助力医药创新,护航公众健康,助推中医药事业发展。
供稿:基础党总支/药剂科/邹恬
编辑:宣传科